情朗罪恶行径
情朗是个什么样的东东,我想大家都很明了,我无须多说。
情朗之所以这么臭名昭彰,我想并不是因为它使用非法,而是它集于坑蒙拐骗于一身。非法,在以前决一使用的人不在少数,可是他们并没有如此臭名。拥有一身非法装备,在PK中永远立于不倒之地,而且杀人如麻,这点是情朗的一大特色之一,如果事仅如此,或许一统宝瓶真的会一统宝瓶。可是,情朗的作风,却让所有人不齿。
强制交易,一段时间比较流行,当时沸沸扬扬,几乎无人敢交易,我不知道情朗用此外挂获得多少装备。不用说我诬陷,有事实依据,当时使用强制交易的有部分人给GM封号的,我想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,我想你也给封过吧,你用小号情朗1在天上药店喊“吗的,GM封我号我要让你们没好日子过,现在公布强制交易外挂jzc.3322org大家给我发邮件我发给你们”相信宝1的老玩家应该有很多人知道,后来不知道GM为什么给它解封了。
复制物品,在宝1,狂团也是第一个使用复制物品的。不能说是情朗使用复制,我没有证据。空车跟我说,“情朗那个笨蛋,你不要把他想的多聪明,他不会复制的,在狂的时候都是我复制的”。虽然不会复制,不过也是很早就使用了复制的非法装备的,也就是在那个时候,情朗的刀冲到了10改。装备也都是8改的。导致了他一个人在N个人的群P中立于不倒之地,杀人如麻。至于只些原装备的来源,第一当然是非法交易弄来的,第2就是,骗!
骗,是情朗一大绝活,骗人手段高明到什么程度,不太清楚。反正最知道的一点就是情朗骗人的目标不单单只是别人,自己团的兄弟都不放过。其中最值的一提的就是--星月童话了,星月是宝瓶的一个老玩家,练到100多级加入了狂团,在大大小小的战役中,也是取的了很大的成绩的。其一身极品装备,是集几个法师于一身的,还有他的好多朋友帮他弄的,在PK中能顶能杀。可是最后的下场,我想是宝瓶的人都知道,星月曾经在ARK喊过,情朗骗了他所有的装备,还有5张月卡。像这种连自己团里的兄弟都骗的东东,我想还有什么话可以跟他说呢,它(情朗)还是人吗?此时宝瓶4草也明智退出狂团,被情朗他们骂为叛徒。我想他们的离开是正确的,与其做这样的叛徒,也不与他们同流合污,弄不好还会弄的自己像星月一样
顺便提到拣破烂的小女人,在宝1,应该是他的等级最高了,却与情朗****,口口声声没做过一件坏事。问他为什么帮情朗这种人,得到的答案是“我从小的时候没蓝练级,是情朗给我的蓝把我养大的”。情朗骗星月的装备我曾经推想过,情朗是个剑,为什么要法师装备呢?从这里大家应该可以很明了的想到,骗来是给小女人的,至于是小女人要情朗骗给他的,还是情朗要骗给小女人的,这点我不敢肯定。不过肯定的是,小女人现在所用的装备,多数是星月的。也不要说我诬陷,我和星月还有疯行魔王他们一起谈过,确实可以证明,小女人,你现在用的棍子也是星月的吧25+2所有+2法术的吧。星月和棍子他们现在去新服玩去了,他们说不希望和情朗这种垃圾在一个服务器,所以他们走了,这里是他们的伤心之地。
剑无情,小女人的老公(我记的以前小女人的老公是仲裁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换了剑无情,不过每次跟小女人提起仲裁,回答总是一串泡泡)。为了女人而帮助情朗,这里不说他多少,小女人不被打,他不出现,一被打立刻出马。次人还算正派,只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。
疾风@之雨,在以前,我的好朋友,团里的好兄弟。他建了一统宝瓶以后,本来还想过去帮他一起的,现在想起来还真后怕,他和情朗一个网吧的,如果我进了他团我会不会像星月一样呢?本来和他关系很不错,一次狂团PK时,走在附近,情朗象我攻击,我倒地了,可是,系统的提示是:你受到玩家疾风@之雨的攻击,当时我们还是朋友。空车告诉我,这不能怪他,他和情朗一个网吧的,肯定要帮情朗了。帮忙也不要象朋友先下手为强吧。疾风有个坏毛病,喜欢在冰风站在树丛里看着旁边引了一群怪在练级的法师,然后放冷弹。他是在象某个团挑衅,他要完成他一统宝瓶的大业,为此,狂团的仇家很多,龙族,当时就是一个敢于与狂做斗争的军团
自从25日以后,非法装备的全部清除。狂团的嚣张程度受到很大的控制,没有了原先的非法装备的情朗也一再畏首畏尾,练级的时候向他挑衅,P都不敢放一个,我们过去它就换地方练。砍人也不是很猛,100级的法师都可以顶住,这不代表晴朗的日子从此完了。不知道他又从哪搞了个新玩意,我们团的浪子在练级的时候睡着了,让他有机可趁,组队以后,往他身上塞了200个恢复剂,把浪子手上练级的刀弄到它手上了。有人说这是系统的BUG,也有人说这是某种外挂。反正搞不清楚,在这里,我提醒一下大家,以后不要与陌生人组队,组对的时候打上/拒绝物品。为了保证你游戏财产的安全,请你游戏时注意、小心。
在这里最后再说件事,目前与狂团和黑白教堂正面对抗的2个团,龙族和抗非法杀手楼,如果大家看不惯情朗这个垃圾的欢迎大家帮忙。还有,我们在看到狂团和黑白教堂的都是格杀勿论的,不存在偷袭问题,一些玩家入团前要考虑清楚,还有那些误入歧途的现在退出还来的及,特此警告!!!!